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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国际学院教研室(教学系)工作职责

      教研室(教学系)是学院领导下的基层教学组织,直接负责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担负着重要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现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教研室(教学系)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并严格执行
1.依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原则和指导意见,在学校教务处、学院的领导下,组织人员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拟制或修订工作。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课程教学要求,组织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和执行。
3.按照课程教学目的、内容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选定与教学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在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二、做好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工作
1.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务办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各专业学年、学期开课计划,指派任课教师,选订教材。针对新开课程、开新课教师组织试讲,合理组织安排所开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
2.对任课教师的备课、授课(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指导、辅导答疑)、考试、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并对各环节的教学过程落实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检查。
3.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学生成绩考核与评定,规范课程考核方式、考试大纲、出卷命题、试卷审核、阅卷评分、试卷分析等环节的工作。
4.认真安排、组织实践性教学环节,制定各实践教学的实训计划、任务书、指导书、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三、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学水平提高
1.结合日常教学与教学改革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讲评等形式的教研活动,对优秀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针对教学过程体现出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做好整理、归纳和分析,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方法的讨论研究,在拓展教学思路、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形式等方面探索好的方法。

四、抓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评估工作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规划,按专业建设的要求做好教学计划、实验条件、师资配备、专业教学研究等基础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专业品质,形成专业特色。
2.依据课程建设的评估标准,加强课程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课程品质。重点抓好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推动重点课程、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工作。
3.按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要求,做好专业评估年度评估工作。
 
五、加强师资队伍的教学行为建设与管理
1.制定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个人培养提高计划,通过经常性地开展互相听课,观摩教学等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业务素质、教学水平的提高;在青年教师的培养方面,充分发挥有经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2.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积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树立良好的为人师表形象;贯彻落实学院教学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督促教师既要做到严谨的传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又要教育学生做人做事。

六、完成期初工作计划和期末总结工作
1.各教研室(教学系)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提出本室的学期工作计划,交分管院长审批。
2.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教研室(教学系)进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并做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