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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申请休学手续的办理

申请休学手续的办理
 
根据广州商学院的学生管理的第三十八条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 学生因伤(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1学期上课时间1/3以上者;

  • 根据考核,1学期请假缺课时间超过1学期上课时间1/3以上者;

  • 自费出国留学或者出国交流申请休学保留学籍者;

  • 自主创业或者参加其他社会实践类课程者;

  • 其他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

手续流程办理:
根据广州商学院的学生管理的第三十九条管理规定,学生因伤(病)休学,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学校指定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之后报教务处备案。
休学一般以年为计算单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可连续休学2年,但累计不应超过2年。
根据广州商学院的学生管理的第四十条管理规定,学生本人申请休学的,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在得到学校书面同意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休学手续。
学期末进入考试周,不再受理学生休学申请。
 
 
广州商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