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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评优评选及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同学: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激励与引导广大学生锐意进取、勤奋学习、追求卓越、奋发成才,促进学风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广州商学院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的通知》规定,现就开展2017-2018学年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本校就读并且已经完成了上一学年学业的二、三、四年级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评优奖励办法》第四章。(请下载附件)

   三、评选程序
  详见《评优奖励办法》第五章。(请下载附件)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9月3日—7日提交给辅导员
  2.年级推荐、各学院审核:9月8日—14日
  3.学校评审:9月15日—20日
  4.学校公示:9月21日—26日
  5.表彰奖励:“学海领航”表彰大会

  附件: 2017-2018学年评选申报材料.zip   

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