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年度办学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各项目年度办学报告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1.广州商学院与美国贝尔维尤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5年度办学报告;
2.广州商学院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举办商学学士学位教育项目(停止招生)2025年度系统报告;
3.广州商学院与美国南新罕布什尔大学合作举办互联网金融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5年度办学报告。
上述办学报告全文以电子附件形式随本公示同步挂网,可在本页面下方"附件下载"栏目查阅、下载。
二、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7日(共7天)。
三、受理异议的方式
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的异议和声誉评价,如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与广州商学院国际学院联系。
电子邮箱:gjxy@gcc.edu.cn
广州商学院
2026年9月30日